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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记者贾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通知,2014年6月17日,袁波投资(报价600656,咨询)因涉嫌非法信息披露被广东证监局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袁波投资涉嫌构成非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2015年3月27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对记者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规定》第五条和第六条,投资者可以因受到虚假陈述侵害而对袁波投资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谁能要求赔偿?何时可以开始索赔?你能得到多少百分比的补偿?对此,国家商报记者请证券维权律师逐一回答您的提问。
问题1:
谁能要求赔偿?
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律师吴立军告诉记者,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规定,只要股东在2014年6月18日(即调查日)持有袁波投资股份,无论出售日期如何,都可以参与集体索赔。

根据以往的经验,在关键时刻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例如,馨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报价002118,咨询)(002118,收盘价18.15元)因隐瞒关联交易于2014年2月21日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2011年8月,馨子制药有限公司因隐瞒关联交易被媒体质疑,并于2011年8月16日停牌。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介入了调查。据该律师称,在2011年4月12日至8月16日期间购买了馨子制药,并在2011年8月16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持有馨子制药股份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另一个例子是佛山照明(报价000541,咨询)(000541,前收盘价为14.58元),其披露了2013年3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该判决显示,自2010年以来,佛山照明隐瞒了一系列关联交易,违反了相关证券法律法规。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购买佛山照明股票,2012年7月5日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该股票,投资余额损失,符合起诉条件。

问题2:
索赔什么时候有效?
吴律师告诉记者,就的投资而言,目前不可能提起诉讼。在中国证监会未作出有效刑事判决或行政处罚的情况下,根据现行规定,任何法院都不能受理此类案件,也就是说,投资者提起赔偿诉讼的前提是要有刑事判决或行政处罚。但是,吴认为,公司应该主动对这样的重大违法行为进行赔偿,这是恢复上市必须做的事情。

吴律师告诉记者,诉讼时效为两年,可在刑事判决生效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后提起诉讼。例如,如果袁波投资的处罚决定是在2015年6月30日宣布的,投资者可以在2017年6月29日前提起诉讼。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3月以来,地方证监局已对47家上市公司发出了违反证券法的行政处罚,包括金融欺诈和其他不良案件。
问题3:
索赔率是多少?
根据以往的经验,在证券诉讼案件中更有可能达成庭外和解。2003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要求人民法院注重调解,鼓励当事人和解,但证券律师表示,此类案件往往“拖得很久”。

每种情况下的补偿比例是不一样的,但一般来说,这个比例会太低。通过对65起案件的分析,一些研究人员发现,在59起案件中(占案件总数的90.7%),原告通过各种方式获得了成功的赔偿,总体赔付率较高,平均为78.6%,中位数为83.1%。

以曾经轰动一时的肖航钢结构案为例,被告航晓(报价600477,咨询)存在“高价合同”未依法披露、责任人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经调解,原告获得诉讼金额的82%的现金。

补偿比例最高的是辛家莲的原投资者(报价002188,咨询)。2013年10月,5名前新家联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达成和解,获得100%的股票投资损失赔偿,案件结案。
标题:如何向博元投资索赔?律师支招受害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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