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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记者都离开了越南

除名的新政策已经开始实施。由于袁波投资(报价600656,咨询)涉嫌违规、未披露重要信息、伪造或篡改金融工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3月31日依法给予其退市风险警示。在正式实施退市新政后,袁波投资成为沪深两市首家因重大违法行为启动退市机制的上市公司。

博元投资涉案 三宗罪全解析

这次袁波投资涉及哪些违法行为?《国家商报》的记者会为您逐一分析。

将实施退市风险预警

在中国证监会3月27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发言人戈登表示,3月27日,中国证监会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理由是袁波投资构成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和伪造、变造金融工具罪。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3月31日依法向袁波投资发出退市风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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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早在去年6月,袁波投资就因严重违法违规被广东省证监局调查。经调查,袁波投资于2011年4月29日宣布,控股股东华信泰已履行并支付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5亿元,未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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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掩盖这一事实,袁波投资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编造了购买银行承兑汇票、更换票据、贴现票据、用股权分置改革绩效承诺资金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了含有严重虚假财务信息的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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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登还表示,从行政调查来看,袁波的非法投资非常严重。

对三种罪行的全面分析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袁波投资被警告存在退市风险,因为它构成了三种犯罪,包括涉嫌非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或变造金融工具罪。

具体来说,第一种犯罪是伪造银行交付数据。袁波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珠海裕廊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廊华)的财务数据记录了2011年发生的多笔银行收支交易:4月29日,东莞景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3.84亿元;5月25日,3.84亿元从中信银行东莞星河支行账户(报价601998,咨询)转入裕廊华建设银行深圳中心支行账户;8月1日,3.9亿元从深圳宝盛村银行账户划入裕廊华建设银行深圳中心支行账户;9月26日,向深圳李明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支付1000万元;10月31日,向工行上海分行支付3215.83万元;12月13日,我向华星泰支付了1302.17万元;12月13日,他向华星泰支付了3.34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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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经过调查,余荣华的七笔银行收支交易都没有实际发生。

第二项罪名,袁波投资及其子公司的应收票据交易有虚假背书。2011年至2012年,袁波投资的子公司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信实)向珠海清溪贸易有限公司和天津童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童杰)购买了73张银行承兑汇票。向天津童杰支付30张银行承兑汇票,收到天津童杰背书的44张银行承兑汇票,向天津童杰背书的36张银行承兑汇票。此外,2013年,袁波投资向天津童杰等六家公司背书转让了121张银行承兑汇票,收到77张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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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除珠海信实于2011年12月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外,珠海信实、珠海清溪、天津童杰等公司的背书信息未记录在与上述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号一致的其他票据背书中。此外,袁波投资和相关银行提供的票据复印件中仍有一些信息或票据样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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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起犯罪中,袁波投资还披露了带有严重虚假财务信息的定期报告。其中,2011年年报虚增资产3.47亿元(占总资产的69%),虚增负债1223.84万元;201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资产3.5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9%),虚增负债828.91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1129.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326%)。2012年,年报虚增资产3.65亿元(占总资产的62%),虚增负债876.26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1893.2万元(占总利润的90%);201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资产3.78亿元(占总资产的59%),虚增负债1017.29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1347.25万元(占总利润的544%)。2013年,年报虚增资产3.78亿元(占总资产的62%),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364.54万元(占利润总额的258%);2014年,半年度报告将营业收入和利润夸大了317.4万元(占利润总额的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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