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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检察院警告说,不可以随便泄露隐私。

随着高端智能手机的普及,各种交友软件层出不穷,有些戒备感不高、涉世未深的女性受对方花言巧语的诱惑,用手机将裸照发给对方,而不观察女性保护隐私,手机上“艳照” 但是,如果照片被不法分子拿走的话,对方经常用它敲诈。

“女学生成裸照敲诈“高危人群””

例1

微信传裸照被敲诈了

去年7月初,李先生在微信上认识了苏姓男子,经过几天的聊天,加深了两人的认知后,苏先生向李先生索要了照片。 为了给对方留下好印象,她给苏发了几张有点暴露的照片。 去年7月4日,苏某以威胁的方式向小李索要裸照,当时她害怕苏某在某聊天群里的影响很大,向苏某发送了全身裸照。

“女学生成裸照敲诈“高危人群””

据悉,苏收到裸照后,以在网上发裸照为由威胁李先生,敲诈她。 害怕,李先生在报案前给苏某汇了四次款,共计9800元。 年3月10日,苏某被海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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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

手机裸照受到威胁

在另一起事件中,王先生被威胁在手机上留下裸照。 去年11月6日上午,孔某在北京某大学校园捡到手机后,找到了内有机主王、女朋友和男朋友的几张裸照,通过浏览手机短信得知王先生有点钱。 于是孔某煞费苦心,随后打电话给王先生的朋友,声称要把她的裸照贴在大学校园里,把照片发给王先生的母亲,威胁他交9000元还手机。 王先生知道后果断报警,警方在双方约定的客户处逮捕了孔某并将其告上法庭。 今年3月19日,孔某被海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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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3

网络隐私受到威胁

去年5月,王姓嫌疑人在网上认识并确立了孙姓和男女朋友的关系,不久双方就开始在网上裸聊。 应王某的要求,孙先生给他发了过去五六张自己没穿衣服的粗劣照片。 王某把孙先生发来的私人照片保存在了微信里。 双方交往一个月后,因感情不和而分手。 去年11月的一天,王某在看手机时,看到以前剩下的孙不雅照,想起了以前和她吵架时的各种不适,产生了复仇敲诈钱财的想法,以把她的不雅照散在网上为理由恐吓,向孙子要价不菲,

“女学生成裸照敲诈“高危人群””

孙先生害怕自己的不雅照流失,被迫接受对方的要求,用转账的方法先付给了王先生一万元。 王姓嫌疑人很贪婪,继续向他要钱,但没办法,孙姓决定报警。 日前,公安机关逮捕了王某嫌疑人,并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女学生成裸照敲诈“高危人群””

检察官注意

不要随便泄露隐私

据统计,海淀检察院承办的类似案件大多发生在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身上,多为“裸照”和其他隐私新闻威胁。 海淀检察院检察官李莹表示,部分男女在交友软件上相识后,发出挑衅性模糊的语言和照片,极大地提高了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新闻进行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这是因为陌生人不能随便泄露自己的隐私。 即使发生不能使用的情况,也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警察求助。 不要让贪婪的不法分子得逞。

“女学生成裸照敲诈“高危人群””

北京晨报记者黄晓宇

标题:“女学生成裸照敲诈“高危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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