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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改革的最后一年。根据十二五规划要求,2015年底前,业务改革和增长将全面覆盖服务业。金融是中国国民经济的血液,金融业的改革将对中国经济运行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由于金融业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行业,其业务构成复杂,这也是税制改革的难点。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学院院长王怡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金融业的改革正在全面展开。但是,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方法,相关政策正在研究之中。研究的进展不是特别理想,因为金融业的改革仍然非常困难。”

王拥军认为,金融业改革存在三大问题。首先,金融部门改革的基本原则不是很明确。如果你去银行兑换外汇,银行需要收取相应的手续费,这部分增值金额是否需要征税是个问题。第二,进项税的扣除是一个大问题。例如,企业采购的原材料、备件等有形物品不能开具发票,所以这部分采购项目的扣除不是很清楚。第三,金融业改革后开出的发票金额太大,人力不足。同时,目前在中国使用的系统也难以支持。目前,金融业的数据管理是在以票抵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更改为增值税,将会出现数据冲突。

一位业内人士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金融业改革阵营的改革仍难以进行。由于金融业的改革阵营是通过投入扣除和产出扣除来支付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投入扣除不容易确认。”

据这位人士说,由于金融业的改革对整个金融业有很大的影响,而且会计工作非常复杂,改革的目的是避免双重征税。因此,如果扣除不到位,将对金融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这也是政策被推迟的原因。

除了扣除,还有一个如何确定税率的问题。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营改增是对企业新创造的价值征税。由于金融业涉及多个行业,不同的增值行为应该分类,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并在此基础上为不同的增值行为设定一个大家认可的税基。

CICC研究部总经理毛俊华认为,根据总体税负不增不减的原则,考虑部分成本的进项增值税可以扣除,预计金融保险业的增值税税率将定为6%。
毛俊华认为,由于业务结构和成本结构的不同,不同类型的金融企业在营改增中受到的影响也不同。例如,寿险行业的个人保险业务,本金和利息返还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享受营业税减免,预计增值税也将免除,但部分成本费用可以从进项税中扣除;证券基金公司的成本主要是人工成本,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也无法抵扣,因此影响比较大。

当然,一些分析师表示,总的来说,改革阵营将给金融业带来好处。在对金融服务征税的前提下,可以扣除金融业采购产生的进项增值税,这将缓解双重征税问题。

尽管困难重重,但在王拥军看来,金融业阵营的改革仍极有可能在今年内启动,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需不断完善。
标题:基本原理不清晰、进项税额抵扣不明、需要开具发票量过于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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