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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贺飞镇平塘王村复兴大厦B区房屋(房产)均为联体别墅,全社区共有86栋别墅。然而,社区中的这些居民实际上并不是搬迁居民,而是当时从村委会购买的所有房屋。他们活了七八年,但从未获得房地产许可证。最近,由于道路建设,居民的3号和4号住宅楼不得不被拆除,但赔偿已成为一个难题。村委会负责人解释说,这86栋别墅都是违法建筑,村委会前负责人因违法受到法律处罚。

[叙述]因为修路,两栋别墅不得不被拆除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贺飞镇平塘王村的这个别墅区。社区入口处的一些墙壁和值班室已经被拆除成一片废墟。
社区共有8栋联体别墅,两层,每栋10户以上,86户。由于郎溪路的建设,位于最南端的22户3号楼和4号楼不得不被拆除。但是,由于没有房产证,拆迁补偿成了一个难题。

住在4号楼的邓先生提到这件事时,心里很不痛快。他不是本地人。2006年,当他听说有别墅出售时,他凑钱买了一栋。“当时,我是从平塘王村委会买下这栋房子的,并与村委会签订了购房协议。”邓先生说当时的单价是1800多元,面积是220多平方米,总价是40万元左右。

据居民称,这座房子建于2006年底。有些人买得早,有些人买得晚,而且价格不同。一些居民以2000多元的单价买下了这栋房子。
当时,村委会答应办房产证
404号楼的居民说,她当时的房子单价是2000多元,村委会把它作为商品房卖给了他们,按照当时的房价来看,并不便宜。居民们说,在买房时,村委会负责人答应申请房产证,而且村委会还与每家每户签订了协议。

根据居民提交的《房屋拆迁协议》,第四条内容为:甲方统一协调办理产权证,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协议上盖有平塘王村委会的公章。
居民们表示,协议中明确表示,村委会统一协调办理了房产证,但整个社区的房产证到现在还没有完成。
【困境】无房产证拆迁补偿纠纷
最近,由于郎溪路的建设,3号和4号住宅区的两栋建筑被列为搬迁范围。居民邓说,拆迁补偿成了一个难题,因为他拿不到房产证。“村委会告诉我们,我们两栋楼的拆迁补偿是1:0.5,即每栋220平方米的房子,只有110平方米的房子在拆迁后会得到安置。”邓先生很难接受这样的条件。“那时我们的房子都是用钱买的,现在只有一半是补偿的。谁能接受这个?房产证是村委会说可以办的。当时,我们还根据商品房购买了它。”邓先生说,目前,绝大多数居民不接受这种补偿条件。

【回应】前村委会违规建设,非法出售
对此,合肥市包河区漯河镇平塘王村委会主任张表示,此事属于遗留问题。“我们不能拒绝责任。那还是在2005年。这是我们当时第二次更换村委会。”
张主任说,当时村委会是被拆迁恢复的,A区确实是用来拆迁安置的,而B区现在有86栋别墅,不是这个村的村民。“当时,村委会借用了拆迁和恢复的名义。乙区,但它的性质不是搬迁,它是在商品房出售。它既不是村民,也不是社区中的拆迁户,所以办房产证肯定是违法的。”

张主任说,这是以前发育不正常带来的后遗症。当时协议确实是由村委会签署的。“居民非法购买,村委会也非法出售。双方都有责任,因为在那个时候,这样的价格你是不能买这样的别墅的。”

折衷补偿以减少居民损失
张主任说,在86栋别墅开工建设的时候,合肥市有关部门已经三次下发了有关违章建筑的通知,但房子最终还是建成了。张主任介绍说,当时的村委会负责人最终因违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关于目前的拆迁补偿,张主任表示,他们只能尽量让居民少受损失,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于违章建筑,严格来说是零补偿,但毕竟他们已经投入了很多,而且村里已经争取到了上级并给予了适当的补偿。”

有两种补偿方案。第一个是当时居民买房子花了多少钱;二是对搬迁居民进行补偿。“根据面积,220平方米的房子可以搬迁到110平方米的房子。在计算了各种费用后,居民可以不用花一分钱就能得到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张主任表示,目前,他们正在慢慢争取居民的理解。

对此,贺飞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时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目前,该别墅区确实是违法建筑,此事主要由村委会协调,并采取了妥协。
律师声明
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对此,安徽梅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波认为,这86栋别墅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虽然他们签订了买卖合同,“但这份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王律师表示,目前,这86户家庭可以相互要求返还原购房款,并赔偿过去几年的损失。
标题:86套别墅住了七八年竟然是违建 修路拆迁面临补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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