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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胜利街和宁波路北块填充窝棚区收藏范围公告

常宽府发[2020]10号

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胜利街和宁波北路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房屋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公告摘要

1.收藏范围:东临中原食品有限公司,西临东四街;它从南边的胜利街-宁波路开始,到北边的韩国小学(详见图纸)。

二。征收部门:宽城区房屋征收管理处

三。暂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9日,有关部门将暂停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改变房屋用途,迁入户数或户数,并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020年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公告摘要

四.禁止:征用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用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改变房屋用途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的行为。违反规定执行的,不予赔偿。

5.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9日,由征收部门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和建筑面积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予以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鉴定和处理。

2020年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公告摘要

六.其他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按照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特此宣布。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标题:2020年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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